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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天活百遍,和土狗守护世界
不要大脑要小脑著完整版都市小说《我一天活百遍,和土狗守护世界》,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,可见网络热度颇高!主角有游一寿刘照青,由作者“不要大脑要小脑”精心编写完成,简介如下:【不套路 反转搞笑 扮猪吃虎 单女主】一天活百遍,整活无极限。兼职打脸各路小丑、傲天、腹黑。在我守护的世界里,没有人能比我更懂装比。除了我的狗。...
来源:fqxs 主角: 游一寿刘照青 更新: 2024-01-12 23:27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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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读书简介
游一寿刘照青是都市小说《我一天活百遍,和土狗守护世界》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,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,作者“不要大脑要小脑”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,梗概:“汪!”“你想吃?行吧,看你面黄肌瘦,估计流浪挺久了。我天生是个好心人,给你一半!”说着,就用手捧出了大概一半多一点的狗粮给这条土狗。“汪!”“啊?不够?那给你四分之三总行了吧?”“汪!”“还不够?你这狗别得寸进尺啊!这毕竟是我拿来的……嗯???”游一寿忽然瞪大了眼,愣住了,手中的狗粮也撒了一地。“...
我一天活百遍,和土狗守护世界第2章 世界线之子与守护神在线免费阅读
游一寿和有两手相逢在七百年前的一天。
那是个并不明媚的下午,小学的游一寿刚刚放学。手里捧着从宠物店“拿”来的狗粮,正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,尝尝狗粮的味道。
他紧张地注视着周围,确认没有人跟踪自己后,才拐进了一个小巷子,撕开狗粮的包装:“隔壁刘叔家的萨摩耶天天都吃狗粮吃得那么香,看的我都馋了。今天尝尝啥味道!”
游一寿撕开包装,正准备一尝滋味,忽然感受到一道犀利的目光向自己袭来。
不过,这一次却不是人。他一抬头,看见一只黄白土狗站在自己身旁,正渴望地注视着自己手中的狗粮。这只脏兮兮的土狗,就是还在流浪的有两手。
“汪!”
“你想吃?行吧,看你面黄肌瘦,估计流浪挺久了。我天生是个好心人,给你一半!”说着,就用手捧出了大概一半多一点的狗粮给这条土狗。
“汪!”
“啊?不够?那给你四分之三总行了吧?”
“汪!”
“还不够?你这狗别得寸进尺啊!这毕竟是我拿来的……嗯???”
游一寿忽然瞪大了眼,愣住了,手中的狗粮也撒了一地。
“我……我怎么听得懂狗叫了?难道我忽然觉醒了御兽技能?!
哈哈,这岂不是意味着我可以去动物园为所欲为了?!那可比上学有意思多了!
学习?学个屁!
我要当百兽之王!
我现在就要去小区门口的流浪狗群那边试试我的新技能!”
说完,就兴奋得如同一只脱缰的野狗,飞速跑开了。
有两手愣了一下,压根没想到游一寿会有如此卓绝的联想力和惊人的执行力,想一出是一出,根本不带犹豫的。
等有两手反应过来,游一寿都跑出好远了。
有两手赶紧拼命追,但饿了许久的它没什么力气,死活也没追上游一寿。它只能用尽全身力气,冲着游一寿远去的背影狗叫:“汪汪!”
游一寿肆意向前奔跑,回头高声回应着:“我只能和你沟通?!别逗了!现在我要去当流浪狗的皇帝喽!你放心,我不会丢下你!等我成功登基,就让你当太子!”
好良言难劝该死鬼,有两手的狗脸露出了鄙夷的神态。最终摇摇狗头,又回到了那个小巷子里,无聊地吃着狗粮,等游一寿回来。
过了十分钟,游一寿就又回到了箱子里。
和刚刚唯一的差别,是他校服裤子不见了。
一对小巧的屁股蛋,在晚霞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通红。
“汪汪~”
游一寿噘着嘴,第一次从一只狗的脸上看出了“无奈”二字。他也没想到,这只土狗说的居然是真的!他并没有觉醒所谓的御兽技能。
他只能和眼前的土狗交流!
游一寿脸色比茄子还要沉,想要坐下,却感到胯下有一股冷风。挠了挠光溜溜的屁股,把背着的书包扔在跟前,很是气急败坏地坐在书包上。
有两手歪了下脑袋:“汪?”
“先不聊屁股的事。你有话跟我说?”
“汪……”
然后,游一寿就从有两手的口中了解到了一个惊天秘密:
一天能活一百次的他,是世界线之子,背负着拯救世界的命运。而这条土狗,则是世界线的守护神,可以告知他世界线的变化,与他一同拯救世界。而且,这条土狗,也和游一寿一样,拥有每一天每一次的全部记忆。这可让游一寿如获知己,相见恨晚!
游一寿马上就全盘接受了自己世界线之子的设定,并带着土狗回了家。
“我叫游一寿,外号有一手,那以后你就叫有两手吧。”
“汪~”
回家后,爸妈问他为何光着腚,游一寿解释说因为和这条土狗一见钟情,就用一条裤子把它从光着腚的拾荒老大爷的手中换来了。
一人一狗,从此结下不解之缘。
捡回有两手的时候,老爸和老妈就明确表示了,养游一寿一条狗崽子就已经很费心劳力了,他们实在是没精力再遛另一条狗,不想养。
游一寿拍着胸脯作保证,遛狗的事不需要爸妈劳心,他会一力承担,爸妈只需要管狗盆里的饭就行。于是,有两手就入驻了游一寿的房间里。
遛狗是个很耗精力和体力的活,游一寿也没法做到天天坚持。有时候忘了遛狗,有两手就自己跑到马桶上拉尿,倒也没什么影响。
直到后来,他以遛狗为借口,练习枪法,遛狗便成了他每天雷打不动的保留项目。
“爸妈,我出去遛有两手了。”
“嗯,知道了。”
游一寿出门,正好遇见了同样出门遛狗的刘照青。
刘照青是小区出了名的吝啬鬼。明明不差钱,却衣衫褴褛。
身上的短袖,是三年前买的,已经可以透过胳肢窝的洞看见他的胯骨轴。裤子是五年前买的,可以从胯骨轴的洞,看见他的脚指头。鞋子是捡的,脚指头直接漏出来。这身从胳肢窝一眼看见脚指头的装扮,如果不是他牵着的萨摩耶白白净净,惹人喜爱,任谁都以为他是个拾荒老头。
但是,游一寿却知道他的另一个身份——枪系灵武师。
至今游一寿仍记得,一千多年前的一天,他偶然撞见了隔壁刘照青在地下室耍长枪,却忘了关门。身姿如猛虎下山,长枪如金蛇出洞,刚猛俊逸,倜傥非常。
从这一天起,游一寿便迷上了这样兵器。
他不知道刘照青这个从胳肢窝一眼看到脚指头的通透男子,究竟是何方神圣。
但毫无疑问,刘照青的一手长枪,已臻化境。
“刘叔刘叔,可不可以教我这个?”
刘照青道:“想学啊?我不教你。”
“为什么?”
刘照青嘿嘿一笑,摸了摸游一寿的脑袋:“因为你现在这样,普普通通地活一生,挺好。”
可是见过刘照青耍枪情景的游一寿,根本无法忘记。于是他每天都在尝试,怎么样才能让刘照青教自己枪法。
最终,他用自己攒的压岁钱买了几条好烟,孝敬刘照青,才让刘照青勉为其难地答应。但刘照青说了,两人绝对不算是师徒关系。
在刘照青收下他这个不记名弟子后,反手就把卖烟给游一寿的小卖部老板举报了。
那是个下午,刘照青一边抽着游一寿送的烟,一边看着小卖部老板被警察拷走,嘴里道:“给八岁小孩卖烟,真是败类!”
彼时八百多岁还在装嫩的游一寿满脑子槽点,不知道该从何处吐起。
总之,两个人的教学关系,就这么确定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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